本课程以《犯罪通论》课程为例,从未知与已知、典型与不典型、课程与课程、文科与理课四个方面讲解通识课程的特点。
第一章 老师把学生弄晕不难
老师把学生弄晕不难
第二章 通识课的特点
通识课的特点
第三章 未知与已知通
1.未知与已知通(上)
2.未知与已知通(下)
第四章 典型与不典型通
典型与不典型通
第五章 课程与课程通
1.课程与课程通(上)
2.课程与课程通(下)
第六章 文科与理科通
1.文科与理科通(上)
2.文科与理科通(中)
3.文科与理科通(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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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重课程教学设计 启发式教学是基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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